绑架堂弟撕票敲诈20万元未遂 恶堂兄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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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4: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通讯员 汤婉 报道:年仅16岁的少年斌斌(化名),竟然伙同无业人员绑架堂弟,残忍撕票后,还敲诈叔叔20万元。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参与作案的汪建华被判处死刑;邵良笑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斌斌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0年,斌斌一家来到汉口,和在汉做门窗生意的叔叔一家租住在一起。斌斌初中
2005年5月至9月,汪建华、邵良笑多次预谋策划,绑架斌斌11岁的堂弟凡凡,趁机敲诈凡凡的爸爸。 9月16日下午,斌斌在江岸区花桥小学门口接到了放学的凡凡,他将凡凡哄到了汪建华、邵良笑事先在蔡家嘴租下的房屋里。次日上午10时许,汪建华等3人将凡凡哄上车,一起来到了鄂州。 当晚6时许,3人将凡凡绑架至鄂城区新庙镇一个山顶上,邵良笑给凡凡的爸爸打电话,要他给20万元。之后,3人残忍地将凡凡杀害。 事后,邵良笑多次向凡凡的爸爸勒索钱财无果。19日,武汉警方在鄂州将汪建华、邵良笑和斌斌抓获。 昨日,武汉市中院还对凡凡父母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汪建华、邵良笑、斌斌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6.7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