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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狱警刑上加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由于自身在监狱不积极改造,受到处罚后王月方还怀恨在心,并利用偷来的剪刀报复监狱警察。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崇州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月方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12月,王月方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送入崇州监狱劳动改造。今年2月13日早晨7时许,管教干事陈某组织服刑人员开饭,王月方趁其不备,手持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对着陈的腿部、胸部和腹部连刺数刀,致其受伤。向明孟李兰记者万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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