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证券营业部老总涉嫌挪160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因涉嫌把营业部的100万元自有资金挪用到其母亲的股票账户,以及60万元存到女儿账户上作出国担保,西南证券上海某营业部老总昨日在渝中区法院受审。

  钟大民(化名)原籍甘肃,2001年期间钟在西南证券上海某营业部任总经理。他涉嫌同年7月将100万元营业部的自有资金划到其母杨某在该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上。同年11月,又将营业部的60万元拨出,以女儿名义开户作为出国资金担保。

  2002年,钟大民将这两笔钱及应付利息归还给营业部。

  2005年6月,钟因此事被上海警方逮捕,随后移交至重庆警方。

  检察机关认为,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昨日在法庭上,钟辩称,他母亲杨某账上本就有90多万元的股票市值,以此为抵押再向营业部融资100万是完全合理的。这和其他投资者融资的操作手法一致。但控方提出,按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向出资方融资,应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但钟并没这样做。钟称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没有例外。

  至于为女儿担保那笔资金,钟称他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以女儿的名义开了户。但是这笔钱实际仍在营业部的掌握下,存单和女儿的身份证都在该营业部副总处存放。

  经审理,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