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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8所民校降低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6:47 深圳商报

  全市18所民校降低收费标准

  平均降价幅度达23.3%

  深圳商报记者肖健通讯员周祖园

  【本报讯】记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市18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将大幅降低,平均降幅达23.3%,涉及的年学费总额达2588.6万元。

  去年年底到今年初,我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行动。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各学校不得擅自上浮和下浮。根各区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都能执行政府定价,但部分学校因生源不足和市场竞争等原因难以执行政府定价。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民办中小学校约280家左右。因投资成本、建设标准、师资水平等各不相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此次收费标准纳入调降范围的民办中小学校共18所,平均降价幅度为23.3%,每学期涉及的降价金额为1294.3万元。特区内5家平均降幅25.4%,每学期降价金额共410.6万元;宝安区1家,降价幅度23.9%,每学期降价总额33.7万元;龙岗区12家,平均降幅20.7%,每学期降价总额达850万元。

  另据了解,市物价局拟在全市实行教育收费定期查询制度,各区物价分局将于每年3月对辖区内民办学校上一学年实际收费标准进行查询,对未执行政府定价的民办中小学校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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