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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深挖严查“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14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25日电(记者田雨、吴俊)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25日在此间强调,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运用多种刑罚手段,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紧
紧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突出重点,打出实效。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必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铁案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姜兴长说,对正在服刑的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适用减刑、假释要依法从严掌握;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要真正体现依法从宽的精神,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除恶务尽。

  姜兴长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厌倦、麻痹、松懈情绪,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同时,要加强司法宣传,强化审判监督与指导,推进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完)

  

我国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深挖严查“保护伞”

  公安部二十五日发布消息称,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战果,各地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逾一千起,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十八个。公安部将在此基础上,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

  全国“打黑办”副主任杜航伟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黑恶势力正处于滋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打黑除恶工作的关键时期。黑恶势力组织出现了“企业化”、“公司化”的新趋势,境外黑社会组织也在向国内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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