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省直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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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5月2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在宁召开。根据中央决策和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单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全面完成对省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任务。 目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向省级机关41个部门(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其中,同时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双派驻)34个,单派驻纪检组或监察室的(单派驻)6个。统一
会议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履行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对单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保证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组织协调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会议要求,各单派驻机构要认真执行《中共江苏省纪委江苏省监察厅单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配套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谢秀兰到会作动员讲话;省纪委副书记葛绍林主持会议;省纪委副书记周继业宣读了单派驻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各单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苏己轩郁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