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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推出配套政策“36条”欲破自主创新瓶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钮怿张晓鸣)瞄准城市创新体系的薄弱环节和主要瓶颈,聚焦增加创新要素投入、提高创新活动效率、促进创新价值实现三个主要环节,上海推出了涵盖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政府采购、监督考核等各个方面的36条政策,为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供了完整的配套政策支撑。这是记者从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是必不可少的“弹药”。《配套政策》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激励企业投入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使政府、企业和市场三方共同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效解决研发投入不足的问题。根据《配套政策》,到2010年,市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将占当年财政支出的7%,区县财政科技专项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将达5%,重大专项还将得到专门经费的支持。研发风险巨大是目前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现状,《配套政策》以“远近兼顾”为原则,在“研发投入超额抵扣”和“加速折旧”方面加大了力度,不但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基础,还使企业在当前利益和报表中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为吸引社会资金对创新活动的关注,《配套政策》提出了建设区域性资本市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救助制度等措施,用以降低社会资金的投资风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配套政策》将人力资本投入提升到了与资金投入同等的地位,提出对知识资本、人力资本的有效投入的增长要与资金投入增长实现同步。为此,《配套政策》在明确发明创造权属和收益分配、强化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保障、加大科技人员分配和奖惩力度、加强对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的激励等方面设计了相应机制。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仍不突出,要破解这一瓶颈,必须有“引”有“逼”。针对上海大中型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特点,《配套政策》一方面给予了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税收政策的优惠,另一方面也作出了“国有重点制造类企业集团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逐步达到5%以上”的硬规定,此外,科研投入、品牌创新、专利授权和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人才队伍建设等将成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配套政策》则突出了“托举”二字,通过进一步拓展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和风险、推进“科技小巨人”工程等充分释放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作为城市创新体系的最后一环,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价值的最终体现,但目前仍然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根据《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以应用为导向的自主创新”基本思路,《配套政策》特别设计了应用牵引和需求拉动机制,希冀破解转化难。例如,为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活动的引导功能,《配套政策》依据国际通行做法,对自主创新产品设计了优先采购的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的采购比例作出了下限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试制品明确了政府首购要求。这些举措的实施,将对本土创新活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而持久的推动作用。(相关报道《<配套政策>关键词解读》见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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