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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砂出口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5月26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 通讯员吴鹏)天然砂主要为河砂和海砂,作为一种建筑用原材料,广泛用于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领域。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控制开采天然砂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今年3月13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颁布第16号公告,将天然砂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并定于5月1日起施行。由于部分企业反映获知国家调整天然砂出口管理政策信息较晚,应对不及,4月28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再次发布第35号公告,推迟执行16号公告。

  在出口禁令的影响下,作为我国主要天然砂出口地区,福建省3月底到4月份天然砂出口再次扬高。据福州海关统计,2006年1-4月福建省累计出口天然砂729.8万吨、价值1805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57.42%和59.49%。其中,4月份,出口天然砂197.6万吨、价值529.3万美元,分别增长72.21%和74.57%,同比增幅比上月增加了56.2个和61.6个百分点。

  天然砂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再生周期长,大量开采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从保护环境资源角度看,禁止天然砂出口仍是未来国家既定目标,目前国家推迟出口禁令的执行,是为了给予企业充分的应对时间。鉴此,天然砂出口企业应及时进行经营方向调整,建立新的经营渠道。应适当控制天然砂的开采量,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大力发展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使天然砂这种有限的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能真正得以体现。同时,可以寻求天然砂的替代品,大力发展以尾矿和其它“废品”为原料的人工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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