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客乘车上车劫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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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杨联文)专门在汽车站拉客,趁机敲诈乘客,发展到公然实施抢劫。5月24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顾军明、黄绪武、陈召好、黄义虹有期徒刑4年至2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2000元。 2005年12月25日,六安农民黄绪武、陈召好及黄义虹来到省城交通饭店附近拉客,带受害人刘某夫妇到明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附近等车。顾军明跟随,意欲敲诈。受害人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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