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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客乘车上车劫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杨联文)专门在汽车站拉客,趁机敲诈乘客,发展到公然实施抢劫。5月24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顾军明、黄绪武、陈召好、黄义虹有期徒刑4年至2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2000元。

  2005年12月25日,六安农民黄绪武、陈召好及黄义虹来到省城交通饭店附近拉客,带受害人刘某夫妇到明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附近等车。顾军明跟随,意欲敲诈。受害人余某
两人亦由别人带至此处等车。4名被告人将受害人送上一辆开往梅山方向的客车,途中借故拳打、推搡、威胁,劫取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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