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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借钱不还 前夫陪当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蜀法孔华)离婚后是否要承担前妻的借款债务?近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前妻不还钱,债主起诉前妻和前夫要两人共同还款的官司。

  原告宋先生称,李女士于2005年8月向他借了1万元,李女士承诺在同年9月底归还并支付一定利息。但到期后,李女士虽答应归还却总不兑现,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还与宋先生玩起了“捉迷藏”的把戏,宋先生为此将李女士告上法庭。宋先生还认为,李女士虽然已经于
2003年10月与其丈夫朱先生离婚,但是离婚后两人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李女士将借来的钱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中,李、朱两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恶意离婚。宋某将朱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李、朱两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蜀山区法院法官主持下,宋先生和李女士就怎样还款达成了调解协议,李女士答应独自归还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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