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涉嫌七宗罪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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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48 汉网 | |||||||||
买枪成立“协调办”强揽工程致人伤亡 “黑老大”涉嫌七宗罪被公诉 晨报讯(通讯员梁晓亮记者朱滨实习生朱晶晶)网罗社会闲杂人员,打着“协调办”的旗号,购置越野车和枪支,强揽工程项目后强取提成,作案20余起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
近年来,江夏庙山开发区普安村因地域优势,吸引来一些工业企业、大专院校落址。 2003年9月,该村黄家湾村民曾爱玲(曾先后被劳教、判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在监外执行。为强揽建筑工程项目,争夺工地地材供应权,曾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王洪章、刘东堂等人,打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地材协调办公室”旗号,非法成立了“江夏区第七建筑工程普安新村项目部”。 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多达20余人,结构严密,分工明确,除曾“全面负责”外,还配有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人。 为扩张“实力”,曾购置了越野吉普车和枪支,后指挥“属下”在普安村各队进行“武力协调”,强令各队向“协调办”交纳地材运输供应款“提成”,并在位于本村的沃尔药业、毅恒公司、武汉科技学院等单位建筑工地强揽工程。 据检方指控,该组织成员作案20余起,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受伤,而通过“武力协调”聚敛的钱财,均被当作“工资”发放。 去年3月底,检察机关在批捕曾爱玲等5人时,发现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明显,遂建议警方补充侦查。此后,该组织十余骨干成员相继落网,共搜缴枪支5支。 曾爱玲被指控的七宗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持有枪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