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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天桥有人卖“硬币戒指”(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25 每日新报

  读者提供信息:只听说过用金银制作戒指,没想到有人竟然用硬币做戒指。昨天上午,一名男子在南京路天桥上摆摊叫卖“硬币戒指”。

  新报记者张艳李柏彦

  昨天13:00左右南京路天桥

  卖戒指的小贩将“商品”摆在天桥的过道上,很多行人听说这些戒指是用硬币制成便纷纷围了上来。记者看到,红布上摆着成堆的戒指,足有上千枚,一张招牌上写着“硬币戒指不变色不褪色”等字样。为了证明那些戒指确实是用硬币制成,地摊上还分别摆了几枚面值为1元、5角、5分、2分的硬币。记者发现,这些戒指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白金颜色的,一种是黄白金相间的颜色。除了戒指的大小粗细不同外,花纹也有很多种式样。

  销售“硬币戒指”的小贩是一名外地口音的男子,据他介绍,他卖的所有戒指都是用硬币回炉熔化后重新浇铸而成,颜色像白金的戒指就是用1元面值的硬币制成的,戒指上的黄颜色则是用面值5角的硬币熔化后掺加进去而产生的效果。由于这些戒指都是采用硬币为原材料,因此不仅耐磨,而且不会轻易生锈。

  这名小贩说,一般来说,一枚1元的硬币可以化成3枚戒指,由于制造戒指模具的造价比较高,因此,要用大批硬币回炉才更合算。一枚这样的戒指卖5元钱其实很便宜。在记者暗访的这段时间里,不时有路过群众上前挑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该条例第23条还明确规定,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像这名小贩那样损毁人民币的行为,该条例第五章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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