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26 天津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邱红杰)公安机关全警投入,检察机关、法院加快起诉和审理进度,一批黑恶势力土崩瓦解。记者从全国“打黑办”了解到,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3个月来已取得初步成绩。 中央政法委今年2月部署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公安部立即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全警投入的号令,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经过调查摸底,
针对“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暴力拆迁、境外黑社会渗透等问题,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打击对策和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出台的《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责任规定》,将强化各地打黑除恶工作的领导责任,壮大专业侦查力量,加强个案督办力度,探索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办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3至4月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48件3612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749件1784人;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已逮捕8人,起诉3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还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排查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力度,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立即组织审判力量,使案件得到了及时、公正的审判,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截至4月底,全国法院共受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的案件38起452人,审结23起180人,其中最终定罪并已生效的9起71人。这71人中有28人被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