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在20市开具个税完税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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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26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商琦 实习生 李梅 通讯员 赵永清 吕燕英) 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从今年2月开始,广东地税展开了在全省范围内为20个市(深圳除外)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全面开具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今年6月底前,全省逾千万市民将拿到由广东省地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据悉,本次完税证明的开具是继去年为广州、佛山217万市民开具个税完税证明以后,
广东率先全面开具个税单 记者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个税证明开具除了比去年规模更大、范围更广以外,在税票内容上也比去年包含了更多的个税纳税情况。 省地税局表示,由于今年需要开具的个税完税证明数量较多,广东地税拟分期分批开具。今年2月下旬,在省“两会”期间,我省地税已给省直机关、广州、佛山、云浮等地的一些明细申报清晰、核对准确单位的纳税人开出第一批完税证明,并从今年4月份开始,大批量地为全省个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预计整个工作将于6月份结束。 据悉,今年全省还有少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能拿到个税完税证明,原因是该纳税人所在单位的扣缴义务人未能及时按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的扣缴明细资料。 义务人必须申报真实信息 已在今年5月份拿到2005年完税证明的张小姐则表示疑惑:“我去年全年明明交纳了80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但为什么税单上显示却只有3000元呢?” 实际上,不少市民都反映,税单上显示的税额与自己实际所交的税额差距很大,这种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有直接关系。 省地税表示,如税单有误差,市民可要求本单位出具实际的税收证明,到税务部门重新开具真实税单。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