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对相关责任部门"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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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56 汉网 | |||||||||
■典型提问 古田三路的卢先生三天前吃了市场买回的半成品后上吐下泻。昨天,身体还未恢复的卢先生询问,食品不安全该由谁负责?早在今年2月市政府就提出了对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的意见,到底怎么个“一票否决”法?
■权威解答 对此,《百姓问政》工作室昨日采访了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他介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1、领导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当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2、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一次伤害人数150人以上,或伤害人数不足150人但死亡人数达3人以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对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导致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市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3、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是:全市l3个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一票否决”否掉什么? 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其当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任何荣誉称号,不得参与评先,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处理。记者周蕾杨明安通讯员肖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