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租车每车次将向乘客收1元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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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58 云网 | |||||||||
由于本月24日零时全国成品油零售价格本年度第二次上调,云南省昆明市25日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并将于本月27日零时起,昆明市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每车次可向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 作为应对国内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维护该行业的稳定与长效,昆明市启动该联动机制,从本月27日起,全市6901辆出租汽车将按根据93号成品油价格的上涨
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宁介绍,当93号汽油价格稳定在6元以内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每车次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而当93号汽油价格升至8元以内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将每车次收取3元的燃油附加。 "增加了1元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由消费者承担,但是燃油价格上涨导致出租汽车的营运成本增加绝不止1元,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车企业和政府,也是成本上涨的承担主体,"徐宁说。(刘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