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火腿"让饭店损失上千元 赔偿数额至今难确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0: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金花)几片夹有塑料的火腿,导致饭店不得不免了顾客千余元的饭钱,然而找到火腿的生产厂家时,对方却表示只能赔二三百元钱。昨天上午,饭店老板夏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诉说了这件让她气了好几天的窝心事儿。 5月中旬,夏女士的饭店里来了几位客人,他们点了毛血旺等千余元的饭菜。来了大主顾”老板当然高兴,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客人吃到半截时出了状况:毛血旺里的火腿肉
昨日,记者在夏女士的饭店见到了这根问题火腿”,火腿外皮上有“香宇火腿”等字样。在开封的一端,火腿肉被切去了一部分,一束与火腿肠的塑料皮一样的塑料伸了出来。夏女士说:“当时我就找到了经销商,经销商让我找厂家。我们和厂家共同到工商部门解决问题,但对方说只能赔二三百块钱。” 记者联系了调解此事的荷花坑工商管理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据饭店老板说,当时那桌饭钱是1050元,饭店要求厂家给予赔偿,但厂方也表示最多只能赔300元。”张先生还说了一下他的观点:那根火腿肠中的塑料就是火腿肠的塑料皮,而并不是其他污秽的东西,很可能是机器操作时出了问题,照这点来说,香宇肉类制品厂赔偿300元应该是可以的。张先生最后还表示,“‘消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权益,而饭店和火腿厂家都是经营者,不属我们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只是试着调解,如果调解不了的话,当事人还可以走法律途径。” 对此结果夏女士并不满意,她说:“我们因为这根火腿不得不给顾客免了1000多块钱,厂家如果只赔二三百块钱的话,那我们也太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