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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鸡蛋钱不给 “吉祥”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0:21 新文化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杨) 因为没给鸡蛋款,长春农民老郭将吉祥大酒店告上法庭。23日,此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没有宣判。

  老郭是新立镇农民,靠养鸡为生。他称,从2002年年初开始,他每天都要给吉祥大酒店送150公斤的鸡蛋,每次都是货到付款,从不拖欠。到2002年年末,每日付款变成了每月付款,现金付款变成了银行转账。

  老郭说, 银行转账只见到一次钱,之后开始赊账,为此他不想再给这家酒店送鸡蛋了。餐厅经理为了留住老郭,给老郭写了一张条:“我餐厅用新立城养鸡户老郭鸡蛋特此证明如下:每月约用2500公斤,钱款约万元左右。”在落款处还盖了吉祥大酒店和餐饮部两个公章。可是到了2003年4月,当老郭再次按约定给酒店送鸡蛋时,却意外发现酒店门上贴着放假通知。老郭说,当时就傻眼了,酒店还欠两万多元鸡蛋款呢。

  2004年,欠债要不回来,再加上市场不景气,老郭忍痛卖了他的鸡。老郭说,鸡场黄了之后,他靠四处打工给两个孩子攒学费,直到吉祥大酒店重新营业,他又燃起了讨要鸡蛋款的希望。老郭说,每次到吉祥大酒店要钱,没等见着负责人的面就被保安“请”了出去,酒店以种种理由拒绝还钱,不得已他才打起官司。

  一审开庭审理时,被告吉祥大酒店并未出庭。据了解,今年2月28日,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吉祥大酒店给付原告鸡蛋款2.079万元。3月26日,吉祥大酒店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称,一审判决认定的钱款中有8205元没有上诉人的欠款合法凭证,只有老郭的说明和不能证实的“入库单”;另外此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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