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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大案:由上级政法部门直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0:29 新华网

  今年以来,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日接受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访,回答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背景: 黑恶势力日益向政经领域渗透

  问:中央为什么在当前部署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随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加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以及境外犯罪的渗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诱发,黑恶势力仍在不断滋生蔓延,并且日益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今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指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问: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如何?

  答: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暴力特征比较明显,他们主观恶性大、反社会心理强,往往集多种犯罪于一身,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称霸一方,破坏社会治安稳定。如河南省打掉的宋留根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达到垄断市场等目的,先后杀死、打伤多人。黑恶势力多数靠非法敛财起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又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吉林省打掉的桑粤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非法手段骗取银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其中1.7亿元被挥霍。黑恶势力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保护,有的甚至插手、操纵农村基层选举,损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如辽宁省打掉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就牵扯出一批“保护伞”。

  ■趋势: 黑社会“公司化”趋势显著

  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有哪些新的特点?发展趋势如何?

  答:目前,黑恶势力主要盘踞在建筑、运输、商品批发等各类市场,歌舞、洗浴等娱乐休闲场所和餐饮业,有的还渗透到有色金属、煤矿等能源领域。黑恶势力的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一些“黑老大”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作案,还有所谓的“黑衣帮”“光头帮”,专门受雇打架、撑场子、追款讨债,吃霸王饭、看霸王戏,横行街头,为害一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正处于滋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打黑除恶工作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恶势力形成快、发展快,某个行业、区域的黑恶势力被打掉后,很快就有新的不法分子企图取而代之,甚至又发展为新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组织形式也更加复杂和严密,“企业化”“公司化”趋势显著,他们往往以公司、企业掩盖黑恶组织,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此外,境外黑社会组织也在向我国渗透。

  ■进展: 已掌握一大批黑恶犯罪线索

  问:目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初步成绩,通过各地动员部署和对黑恶势力的调查摸底,各地政法机关掌握了一大批黑恶犯罪线索,已经摧毁了一批黑恶势力。目前,公安部已对一批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各地检察机关、法院正在对一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起诉和审理,还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正在侦办中,专项斗争正在向纵深推进。

  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社会反应如何?

  答:截至目前,全国“打黑办”已接到群众举报电话3701个(次)、举报信1091封;举报电子邮件211件。全国“打黑办”已对其中的涉黑涉恶线索实行督办,逐起落实核查责任,力争做到件件有回复。

  ■目标: 摧毁黑恶势力经济“保护伞”

  问: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概括地说,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

  二是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是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打击黑恶势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问:如何确保这次专项斗争能够达到上述目标呢?

  答: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这次专项斗争将切实加强5个方面工作。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切实担负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各级政法机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隐瞒黑恶势力实情、工作失职致使黑恶势力犯罪滋长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中央成立了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在公安部设立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市、县也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项保障工作。第三,切实加强案件督办。为排除阻力和干扰,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由上级政法部门直接侦办。由本级政法部门侦办的,上级部门将加强督办,组织专家督导组,专门督办重大个案。第四,切实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中央下达的专项编制,全国各省(区、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并成为打黑除恶的“尖刀队”,承担着攻坚克难的任务。第五,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打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抓起,从基层抓起,以打黑除恶带动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场所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人群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文娱、餐饮、运输、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而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此外,各地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黑除恶工作,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黑恶必除的氛围。

  本组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最高法:对黑恶势力该重判就重判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25日强调,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运用多种刑罚手段,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突出重点,打出实效。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必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铁案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姜兴长说,对正在服刑的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适用减刑、假释要依法从严掌握;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要真正体现依法从宽的精神,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除恶务尽。

  (记者田雨吴俊)新华社广州5月25日电

  

涉黑大案:由上级政法部门直接办

  ▲2005年4月25日,“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终审被判死刑。

  河南省打掉的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达到垄断市场等目的,先后杀死、打伤多人。

  (新华社资料片)

新华每日电讯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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