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设领导接待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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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0:30 锦州日报 | |||||||||
本报讯 符晓、记者李冰报道:为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投诉请求,在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活动结束后,市公安局确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 市公安局决定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五为领导接待日,每周周三为各县(市)区(分)局局长接待日,接待涉及公安事项的来访群众,接待地点设在信访部门局领导接待室。市公安局领导接待范围:凡经各县(市)区(分)局及市局业务部门办理,信访人对答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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