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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设领导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0:30 锦州日报

  本报讯 符晓、记者李冰报道:为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投诉请求,在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活动结束后,市公安局确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

  市公安局决定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五为领导接待日,每周周三为各县(市)区(分)局局长接待日,接待涉及公安事项的来访群众,接待地点设在信访部门局领导接待室。市公安局领导接待范围:凡经各县(市)区(分)局及市局业务部门办理,信访人对答复不满
意的,可持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或信访事项告知单到市公安局信访部门预约接访;各县(市)区(分)局局长接待范围:凡是涉及本辖区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均应接待。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公开电话:235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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