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离婚判决不公 女子以死相逼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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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执行法官很体谅我们女人在离婚诉讼中的难处。”说此话的徐女士婚中切除了子宫,离婚后还要赔付丈夫20多万元,她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数月前以死相逼法官、拒不履行判决,后法官尝试“多元调解”。现案件终顺利执结。花都法院介绍,徐现为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前夫生活期间,徐曾施行子宫全切除术,身体状况较差。2002年,前夫与她打起了离婚官司,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她来抚养,她要补偿其前夫婚后购置房屋、两车库折款共20多万元及返还摩托车一辆。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未追究其前夫婚姻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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