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工被害案凶手被判死刑 并赔偿人民币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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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2:01 汉网 | |||||||||
新华社合肥5月26日电(记者熊润频)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使用暴力,不仅抢劫财物,还将室主残忍杀害。近日,抢劫、杀害女高级工程师的张昭数罪并罚,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死者丈夫经济损失人民币17余万元。 张昭,1983年出生,系安徽省阜南县无业人员。2005年4月,张昭到合肥市寻找工作未果,便伺机盗窃。当月11日晚,张昭来到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宿舍区,从楼梯爬入被
部后逃离现场。次日,邻居发现被害人死亡后报警。 2006年2月23日,张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张昭有期徒刑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判处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死者丈夫经济 损失人民币17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