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困难人员老板可获奖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2:0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刚报道:记者昨日从劳动部门获悉,南昌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且仍未实现再就业人 员、夫妻双下岗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 他登记失业人员共5类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包括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同时,省城还决定按每安置 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上岗满一年,给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