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凡进必考”规定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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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0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英杰报道昨天从无锡市人事局获悉,《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这一《办法》主要对无偿公益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和有偿性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进必考”有了明确的规定。无偿公益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考试类别分为A类和B类,A类为行政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A类的笔试和综合考核测
办法规定,有偿性公益类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是否参加笔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决定(应在招聘方案和简章中明确),笔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对笔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测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测评可采用专业考试或考核、专家领导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模拟测试等多种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实施。 “凡进必考”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意见进行分析汇总,审定录取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