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动“六一”捐款 家长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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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2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泉州市财贸幼儿园家长才捐完空调款,六一节前夕,又收到该园发来的“倡议书”,让“奉献爱心”(详见昨日《泉州新闻·热线》版)。报道见报后,泉州数位家长来电反映,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以过“六一”为由,要求他们捐款。 昨日,晋江、泉港、南安等地的家长纷纷打进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反映:当地不少幼儿园和小学打着欢度“六一”的幌子,向家长收取“糖果钱”等名目的捐款。“我们
一位南安洪濑的家长在发来的短信里说道:“我觉得现在的幼儿园和一些小学,总是利用一些机会变相乱收费。‘一切为了孩子’不是个口号,应该落实到行动上。不要把孩子的节日,变成家长们的负担!” 昨日,记者联系了泉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陈泉木主任。陈主任称:“学校向家长收‘糖果钱’,或发‘倡议书’要求捐款是不行的,这种钱家长不用交。学校给孩子们过六一儿童节,举办各种活动,这些都是学校的行为,学校不能把这种行为应该承担的责任,分担给学生家长。如果有些比较富裕的家长自愿捐一点,这是可以的。但学校绝不能以过节或其他名义,倡议、组织或变相地发动家长捐钱,学校没有这个权力。借助节日活动向学生家长发动捐款,这就是乱收费!如果家长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所在的教育局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