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口:简税+减负+协税护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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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先行六年,出租屋税费收入不减反增35倍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严丽梅报道:广东省地税局昨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意味着广东终于在全省范围内对个人出租屋税收征管老大难问题出手了。广东确定的出租屋税收征管的突破口在于三个方面的结合:简税+减负+协税护税网。
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早已是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暂住人口超过2000多万人。伴随着流动人口而来的,是广东个人房屋租赁市场的活跃和兴旺。然而,来自广东省地税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东源自出租屋的税费收入仅3-5亿元。其中,源自广州市出租屋的税费收入就占到了2.8亿元。这就是说,其他20个市源自出租屋的税费收入仅2000万元-2.2亿元。 2001年,广州市各街镇开始成立“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起一支6600多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个人出租屋税收统一委托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征。同时,合并“五税一费”为综合征收率。于是,一方面,一个与公安、街道、外管中心等联合建立起来的协税护税网络运行起来;另一方面,到2005年,广州市出租屋税费收入较2000年增长了35倍,20多万套个人出租屋被纳入税收管理。为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肯定并批示,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广州市对出租屋的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