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拾金10年后不昧(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33 法制晚报 | |||||||||
10年前拾金10年后不昧? 日前,一对来自吉林省延吉市郊的夫妇将10年前捡来的4万元钱交给了延吉市公安局,这是当年丈夫当的哥时两位 乘客落在出租车上的。 贺安娜国籍:西班牙 的哥应归还利息
4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存在银行里,10年也能增值不少。所以除了这4万元以外,的哥还应归还一些利息。 拾金而昧应罚款 在日本,80%的人捡到财物都会上交,我也上交过捡到的10多万日元。因为一旦被人举报不上交,就会受到处罚 ,比如捡到1万日元左右不上交会被警告,如果捡到数万甚至上百万日元不上交的话可能被罚款或者予以其他处罚。为了鼓励 捡到财物上交,应该设立相关的法律,给上交者奖励,对不上交者予以罚款。 这位的哥应鼓励 中国人很好面子,大部分人觉得10年后把钱归还很丢脸,而这位的哥没这么想,他本身就够勇敢,社会应给予鼓励 。我相信他比其他大部分的哥要好一些,我的经历告诉我,很多的哥都不会主动归还乘客丢失的东西。我1999年曾经在北 京的出租车上丢过手机,当时的哥归还我了。最近几年我在出租车上丢了4部手机,却没有一位的哥归还给我。可能是现在的 的哥觉得找乘客是件麻烦事,也可能他们的素质有所下降。 外企经理 加藤嘉一国籍:日本留学生 马普安国籍:英国 新长征网站创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