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燃油附加可能再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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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油价上涨,省物价部门出台措施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压力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黄羡羡、实习生高诒茜报道:广东省物价部门昨日出台新举措,化解油价上涨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压力,其中包括允许提高的士燃油附加的开征标准以及可能上调公路客运价格基价。
省物价局昨日紧急下发的通知称,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按规定适时开征燃油附加,已开征燃油附加但开征标准不足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的开征标准。据悉,目前广东已有七个城市开征燃油附加。其中,广州市去年11月15日实行“打的加1元”政策。据测算,去年开征燃油附加政策可消化今年3月份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压力。日前油价再度上调,物价部门称将对运营成本重新测算后,再作进一步研究。按有关政策,若需提高的士7元起租价,就涉及到要公开听证,但若开征或提高燃油附加则不需,所走程序相对简单。省物价局表示,将加大清理整顿对出租汽车各类收费的工作力度,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路客运价格,按规定,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运价调整化解油价上涨的营运压力。今后是否通过调整公路客运基价应对油价上涨?省物价局表示,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上涨幅度和全省公路客运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决定。省物价局表示,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监管,对油价上涨增加的营运成本,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补贴。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水路客运价格,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油价上涨的关键时期,加强对所在地水路客运价格的监控,及时了解水路客运票价的变化情况,督促水路客运企业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调整和公布运价。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