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出七项承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中央台记者伊圣涛) 26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全社会庄严承诺,将以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其中,环保总局特别强调,今后将进一步严格审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
另外,承诺中还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强化验收,对监管不力、漏管漏批的限期整顿;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使用;对环保设施同步建设、依法申请验收的限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