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交警执法必须全程录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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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5:31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石家庄市日前出台措施规定,对交警的执勤用语和程序进行规范,明确规定要对整个执法处理过程进行录音,以便当事人事后投诉查询。据悉,为克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有效克服执法工作的随意性,石家庄市区的每名执勤民警都配备了警用文书包、录音笔、警务通等,路面民警使用“警务通”后,必须在执法现场进行处罚,打印《当场处罚决定书》和《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并且用录音笔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录音,以方便当事人事后投诉查询。马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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