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黑恶势力团伙17名成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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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2:2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卡拉)昨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该团伙17名成员1到17年有期徒刑。据悉,此案是贯彻中央政法委、
审判长宣读团伙罪状 昨日法庭上,审判长宣读的判决书上称,34岁的北京怀柔区无业人员雷纳刚、26岁的吉林省无业人员尹春巍组织、指挥14名怀柔和吉林的无业人员及农民,单独或分别结伙持械强索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17人中有8人是累犯,曾因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年龄均在21岁到41岁之间。 经法院查明,雷纳刚于2002年5月17日晚,在怀柔区一大排档就餐时与杜某等人发生口角并互殴。次日中午,雷纳刚纠集10多人携带刀、斧等凶器,在怀柔区迎宾路一饭店门前,对杜的头、背部等处猛砍致轻伤。 随后,审判长宣读了雷纳刚等人的一系列罪状,包括该团伙在怀柔区影视拍摄现场持刀伤人、胁迫他人写下百万元欠条等。每念完一个人的宣判结果,法警就会为其戴上手铐。 家属在旁听席不停拭泪 当审判长宣读完毕,问雷纳刚是否有异议时,雷纳刚突然抬头说“有”,随后称,自己与身旁的16人并不认识,该话马上被法官以庭审时已经说过为由,让其停止。 最后,法院判决,该恶势力团伙头目雷纳刚因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1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尹春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分别以故意伤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或数罪并罚判处其余14人1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伪证罪判处薄玉春1年有期徒刑。雷纳刚、尹春巍等12人分别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8.9万余元。 宣判期间,坐在旁听席上的犯人家属不停地拭泪。当17人分别被法警戴上手铐,排队离开法庭时,都回头望了望亲人,有一名男子红着双眼从旁听席走过。犯人家属离开后,留在座位下的是一团团擦过眼泪的纸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