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西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昨日出台统一新标准 时速超125公里才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3:51 山西晚报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任俊兵 胡增春)本报关于高速限速的连续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日下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召开会议,宣布今起全省统一执行高速路超速处罚新标准:重点查处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120公里的车辆,行驶速度在每小时125公里以上的车辆方可寄发《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

  2005年开始打击超速违法行为以来,高速交警共查处超速行驶10万余起,为预防和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查处中存在处罚标准不统一、不规范以及未实现异地交款、银行自动对账等问题,给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误解和困惑,同时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解决好以上问题,全省今起统一了处罚标准,规定“经查实确有3次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车辆,由支队严格审批后依法吊销驾驶证”。同时,对处理程序也作出相应规定:统一印发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用挂号信寄给当事人,待当事人接受处理或确认其违法事实后,再及时制作《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地址变更等原因未送达的(退信)应在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告,公告3个月后方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统一标准的便民措施具体包括:对按照规定标准抓拍到的超速违法车辆,要及时准确地将车辆图片信息录入“高速公路管理处超速违法车辆查询网站”,以方便交通参与者查询;周六、周日留一名违法行为处理人员和银行代收人员接受当事人的查询和受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