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通知要求6月1日起 药品广告须规范使用药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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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4:00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冯晓芳齐中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在药品广告中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并从6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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