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下月起将分三类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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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4:52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获悉,根据该局近期出台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个人出租房征税,按租金的不同分三类,综合征收税率为4%-10%不等。 据悉,按规定,从6月1日起个人出租屋月租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8%;月租金收入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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