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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药品广告须规范使用药品名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在药品广告中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并从6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知指出,药品广告审批时,药品商品名称不得单独进行广告宣传。在文字广告以及电视广告画面中,使用药品商品名称的,必须同时出现药品通用名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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