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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错银行卡 万元被冒领告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5:3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市民邹女士用一张数天没用的银行卡取钱,发现卡是一个陌生人的,而自己卡内的1.7万余元存款已被冒领。她认为银行营业员在办理业务时,把她的卡误给了别人,因此要求银行承担17396.82元损失。昨日,此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

  今年4月初,邹女士持卡到某银行网点去取款,发现机器提示密码错误。经查询,该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卡是属于一个名叫李文健的人。

  她赶紧查自己姓名的卡,上面显示该账户1.7万余元于3月19日被分几次在提款机上取出,或在商场消费掉。

  据邹女士称,3月19日中午,她持卡到某银行江北支行一储蓄所,准备取2000元转账。取出钱在柜台上办理转账时,营业员告诉她转账单填错了,将卡和钱退出放在柜台上让她重填,邹照办。

  就在她填单子时,排在后面的一名男子前来办业务。邹认为,该银行办理业务时没要求其他储户在一米线外等候,又同时办理两个人的业务,导致工作出现差错,应负责赔偿她的损失。

  银行方面称,警方调出了当天监控录像查看。画面显示,当时邹在一旁填单据时,其卡和钱都在她的正前方。后一客户办理业务也在她的视线范围和录像监控之下,没发现银行营业员将邹的银行卡与后一人错调。办理所有业之后,邹女士还将银行卡和回单进行了核对,确认无误才离开。银行由此拒绝承担任何民事责任。邹女士称,录像中有一段时间看不到卡的具体情况,错误有可能就在那时发生。最后,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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