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林因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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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6:05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 2006年5月2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杭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松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松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所得赃款予以追缴。日前,省委批准给予徐松林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徐松林利用其担任杭州市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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