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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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6: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徐涛) 昨天下午,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绍泽在会后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陈绍泽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在解决存在问题和进一步推进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陈绍泽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大力推进法治南京建设;要深入贯彻公平正义理念,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贯彻服务大局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贯彻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 陈绍泽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今年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全局性工作,各地区、政法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检查考核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南京,创造更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出席了会议。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