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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建工会企业要交纳筹备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6: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工萱记者许琴) 昨天,记者从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推进会议上获悉,截至去年底,我市外企工会的组建率仅为45%。今年市总工会提出的建会目标是70%,同时将推广“筹备金制度”带动工会组建工作,企业就是不组建工会也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数额及比例与工会费相等),作为今后组建工会的筹备金,等工会组建后,再按比例回拨给企业。

  据介绍,《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在昨天的会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介绍了已经实行的“筹备金制度”。去年,地税部门在该开发区代收了20多万元筹备金,后来其中有6家企业建立了工会,筹备金按比例回拨给企业。市总有关负责人表示,“筹备金制度”将在全市组建工会工作中推广。

  “成立工会是解决外企劳资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市总工会组建部部长郎岳说,一些外企之所以不建工会,主要原因有:担心建立工会后,工会会组织员工与自己对立;以“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不建工会已是惯例”为由拒建工会;少数管理部门担心组建工会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等。

  市总工会主席陈四明说,目前大批外企职工仍游离在工会之外,推进外企工会组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到今年年底,我市70%以上的外企要建立工会组织。(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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