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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个酒瓶赔了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7:54 潇湘晨报

  本报衡阳讯5月26日,一株洲籍旅客唐某在乘坐火车时,将喝完的空啤酒瓶从飞驰的列车上扔了出去,不料碎玻璃片到处飞溅,划伤在不远处施工的铁路工作人员王某、刘某。两人的同事当即将其送往医院,并向铁路公安部门报案。乘警迅速在车厢里展开调查,查出肇事者是唐某。

  知道事情经过后,唐某后悔不已,向两人一次性赔偿了1000元医疗、误工等费用。
鉴于唐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对其予以严厉批评。

  铁路民警提醒,根据新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旅客乘坐火车时向车外扔垃圾,将要处以20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郑亚军胡湘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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