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草案》亮点速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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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7:58 潇湘晨报 | |||||||||
——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内容。 ——育龄夫妻双方都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可以接受节育手术。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疾病、乳腺疾病的普查,按规定发放女职工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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