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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出台野放坡鹿损农补偿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大田5月25日电 (记者陈超 梁振君)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任李善元今天告诉记者,坡鹿大规模野放一年多时间来,保护区用于补偿坡鹿损坏农作物的经费已近2万元。人鹿争地问题需要更好的解决办法。

  4月29日,东方市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议定由大田保护区派出2名工作人员、有关乡镇及各村庄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野外放养坡鹿损坏农作物补偿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受
坡鹿损坏的农作物情况进行核实、量化、评估及协调处理等工作。补偿资金由大田保护区筹集、发放。对坡鹿采食的水稻田,每亩补偿400元,对芒果、橡胶、玉米、木薯等作物都有具体补偿标准,没有具体规定的农作物,则按每亩250元进行补偿。在25度以上坡地种植的农作物,被坡鹿损坏,原则上不补偿。

  要求发现坡鹿损坏农作物的,当事人在事发3日内报告大田保护区,协调组接报3日内到现场确认状况。

  广东省科学院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坡鹿专家袁喜才表示,如果野放坡鹿吃庄稼的问题仅靠大田保护区用赔偿来解决,是个无底洞,大田会支撑不住。可以尝试吸收社区参与,让村集体以土地参股的形式,大田提供坡鹿种源、技术和管理,上级政府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帮助村民修建围栏,建立密集型的茸鹿放养基地,以茸鹿种群实现较高经济效益,解决人鹿争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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