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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7家桶装水企业拟联手提价 物价部门认为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0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谢嘉明)5月26日,南宁17家桶装水企业联合签字,约定每桶水上调0.5元。对此,各界反应不一。自治区物价部门认为,此举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联手约定6月起提价

  据广西食品工业协会瓶装饮用水分会有关人士介绍,南宁片区不少桶装水厂家向他们反映,受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多次涨价影响,饮用水成本不断提高,希望行业统一对桶装水价格作调整。为此,他们多次召集各生产厂家开会,听取各方意见。经过近半个月的协商,17家企业达成共识,决定联合对桶装水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6月1日起,各饮用水厂在原出厂价的基础上,每桶(5加仑)上调0.5元。

  价格调整后,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价。为了确保“联盟”单位履行提价约定,广西食品工业协会瓶装饮用水分会还将组成市场监督小组,对厂家进行明查暗访。

  有一家企业没参加“联盟”

  记者注意到,南宁市目前的18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中,有一家没有参加提价“联盟”。据这家不愿透露厂名企业的有关人员介绍,他们之所以没参加“联盟”,是因为“拿捏不准”。据称,在桶装水市场中,大小企业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大品牌厂家涨价0.5元,可以从容应对。而实力稍弱的企业,大多走“低价”路线,提价0.5元就意味着客户的流失。据了解,南宁现在桶装水出厂价,有的是四五元,有的才2元多。

  参加“联盟”的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心态也很微妙。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自己按约定提价,别人却不提,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同行之间面和心不和,也明白“联盟”未必管用,签和不签字并没有具体行为约束,于是以试试看的心态签字加入了“联盟”。

  涉嫌串通操纵价格

  据了解,一些市民认为桶装水涨价0.5元,可以接受,但又担心企业如此联手涨价,尝到甜头后会进一步操纵以后的市场价格。

  自治区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南宁桶装水企业联合涨价,此举违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饮用水市场的价格已经放开,个别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一定幅度内适当自行调整批发价格是可以的。但是,众多企业联合起来,搞“统一提价”就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目前,南宁饮用水企业仍未实行联合提价。如果6月份果真出现“统一提价”现象,物价部门将予以认定、查处。编辑:韦怡作者:谢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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