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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101万农村人18万 深圳车祸赔偿额城乡相差8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30 扬子晚报

  广州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印发《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该标准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根据该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将有所提高。从5月30日零时起,驾驶员如在深圳违法驾车致人死亡,城镇户口最高可获赔101万元。如果车祸中的死者为农村户口,赔偿将参照广东省农村标准。第一项是丧葬费。丧葬费不分农村和城市,都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共计1.62万元。第二项是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总共是9.38万元。第三项是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按照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一年是3707.7元。对未成年人抚养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赔偿20年;被抚养人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抚养的年限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抚养费最高赔付可达7.41万元。这三部分总和是18.41万元。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使车祸中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如果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工作和收入,那么他要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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