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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不得组织升学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4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从今年起,我省中小学招生宣传不得早于5月1日前,不得擅自单独发布招生信息,公办中小学严禁跨区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得以文化考试方式选择新生。昨日,省教育厅出台通知,严格规范我省中小学招生秩序。

  禁令要求,中小学招生宣传以后每年不得早于5月1日前,招生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和统一管理。严禁招生学校未经当地批准同意到生源地向学校或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
传。

  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均不得组织升学考试,不得以文化考试方式选择新生。所有普高均以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在初中会考外另行组织任何招生考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民办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办学特点,采用生源所在学校推荐、或者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面试招生。严禁举行实验班、特长班等特殊班级的招生考试。

  根据规定,各地公办小学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均不得招收肄业生,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不得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示范学校取消资格,民办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有关责任人还将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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