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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协调”聚敛钱财武汉起诉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3名成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武汉5月26日电(记者梁晓亮) 5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对“黑老大”曾爱玲等共2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03年9月,监外执行人员、武汉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黄家湾人曾爱玲,网罗当地社会闲散人员,扯起了“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地材协调办公室”旗号。为扩张实力,
曾爱玲购置了越野吉普车和枪支,并组织指挥下属强令普安村各队交纳地材运输供应款“提成”,并向多家单位建筑工地强揽工程、强行控制地材运输业务。据检察机关指控,一年多时间里,该组织成员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20余起,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轻微伤。

  2005年3月底,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曾爱玲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中,发现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十分明显,遂建议警方补充侦查。此后,该组织10余名骨干成员相继落入法网,警方共搜缴枪支5支。

梁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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