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第三次获省级文明机关殊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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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济南5月26日电(记者孔繁平 卢金增)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检察院机关党委获悉,山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5月17日作出决定,命名表彰该院为2005年度“省级文明机关”。据悉,这是2003年以来该院第三次获得此项荣誉。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党组带领干警不断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涌现出白云、李美兰、孟红伟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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