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治理商业贿赂 推销药品医疗器械给回扣提成要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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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1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徐杨】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此类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即日起立即停
此次治理的重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等。 从6月起至10月10日,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首先做好内部自查自纠工作。从10月11日开始,将对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察、核实。 <责任编辑:张焱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