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小镇建设经验值得借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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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4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云南大理5月26日电(记者陈鹏)建设部部长汪光焘5月26日在于大理召开的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上表示,云南的旅游小城镇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云南的经验值得推广借鉴。 建设部在去年对西双版纳等地小城镇发展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对茶马古道沿线地区的昆明、丽江和大理旅游与小城镇相互协调发展情况做了调查研究。
汪光焘认为,云南首先科学实施规划,推动有序发展。云南在旅游小城镇建设中与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迹资源、自然资源相结合,突出重点,突出民俗。 其次,坚持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云南各级政府安排了相应的扶持资金,并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户籍、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导向作用。 第三,发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多方参与。云南省积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旅游特色小城镇的投资、建设和经营,一些有远见、有实力的企业成为推进旅游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云南昆明鼎业集团、云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0家有实力的企业都参与进来。 第四,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民就地就业。云南鼓励村民以出租房屋,合作经营方式参与特色产品经营。比如丽江束河古镇,有60多个农户利用自家院落和房屋从事旅游服务,超过150个农户出租自家房屋,仅此项每年的纯收入就达到500多万元;束河也解决了326名当地农民就业,人均纯收入已经从2002年的800多元增加到2004年的3500多元。 第五,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实现资源永续利用。云南历史文化悠久,生态环境优良,因此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比如丽江就很好地保护传承了东巴文化、纳西古乐等等,实现了人与自然景观的美妙结合。大理喜洲镇保护开发了严家大院等110幢古白族民居建筑,使白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展现。 汪光焘说,云南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但我国各地情况不同,各地应该结合本地情况,积极探索,创造出适合本地特色的小城镇建设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