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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额城乡竟差8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4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深圳讯5月26日记者获悉,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 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该标准,深圳城乡赔偿额竟相差83万元。

  标准称,从 5月 30日零时起,如果车祸中死者为城镇户口,违法驾车的驾驶员最高要赔 101万元。赔偿金分三部分赔付,丧葬费:1.62万元;死亡赔偿金:按照深圳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共计57.33万元;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
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这一部分最高赔付可达 42.37万元。三部分相加,共计 101.32万元。而如果车祸中的死者为农村户口,赔偿将参照广东省农村标准。丧葬费:1.62万元;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总共是9.38万元;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按照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最高赔付可达 7.41万元。三项总计18.41万元。(柯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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