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额城乡竟差8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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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4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深圳讯5月26日记者获悉,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 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该标准,深圳城乡赔偿额竟相差83万元。 标准称,从 5月 30日零时起,如果车祸中死者为城镇户口,违法驾车的驾驶员最高要赔 101万元。赔偿金分三部分赔付,丧葬费:1.62万元;死亡赔偿金:按照深圳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共计57.33万元;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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